實習記者呂洪瑋/綜合報導
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潔(化名),次日清晨帶著早餐至女方住處共進早餐,卻趁小潔疲憊入睡時性侵得逞。新北地院近日審結,李男雖坦承犯行並達成和解,仍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個月,緩刑3年。
一名李姓男子去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潔(化名),次日清晨帶著早餐至女方住處共進早餐,卻趁小潔疲憊入睡時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/unsplash)
判決指出,去年8月11日李男在交友軟體結識小潔,雙方相談甚歡。隔日清晨5時28分,李男前往小潔位於三重區大同南路的住處共進早餐,至上午8時許,小潔表示因太早起所以需回房休息,李男則表示再看一下電視稍後自行離開,卻趁其熟睡後潛入房間性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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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發當下小潔驚醒後奮力抵抗,以手推拒並喝令李男離開,但李男利用體型優勢壓制得逞,事後小潔報警處理,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李男涉案,移送法辦,檢方偵查時李男坦承犯行,依強制性交罪起訴。
新北地院審理時,法官認為李男犯後坦承犯行,並與小潔達成和解,予以減刑宣告緩刑。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,並於1年內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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